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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王恒友| 审核:毛发虎 | 发布日期:2023-03-26


根据《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字[2023]16号),为做好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为保证复试工作顺利完成,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发虎 白羽

副组长:王恒友 李小虎

成员:崔景安 张艳 王利萍 何强石萍(纪检委员)

秘书:刘春燕

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崔景安

副组长:白羽 王恒友

组员:张艳 梁昔明 刘茂省 何凡张长伦王利萍 何强 王晓静牟唯嫣 许传青 徐志洁郭松柏 张蒙 刘志强 刘春燕 武利刚 卢崇煜 徐华博 陈琳琳 王乔 孙愿 韦春秋 何黎黎 高东 赵丽 侍爱玲 高雁飞 张健

秘 书:张学敏

学院公开复试工作办法与程序,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明确招生政策和规章制度培训,严格复试纪律和保密规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对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建立复试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及方式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将于复试前公布于理学院网站(http://sci.bucea.edu.cn)研究生招生栏目。

(二)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

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以会议形式进行复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学校对复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等,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三)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

参加学校学院的专题会议进行培训。

(四)对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所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教育部规定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认证报告纸质版(往届生必要);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应届生必要);④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⑤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⑥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⑦政审表(下载地址:https://yjsy.bucea.edu.cn/zs/zsxzzl/index.htm);⑧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成绩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4月底之前提供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学院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党政一把手进行复试现场巡视督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投诉和申诉,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若考生对学院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复试结果公布24小时内向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起书面申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就考生申诉问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相关材料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若考生对学院答复的调查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答复24小时内向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议。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最低分数要求

(二)理学院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

070104应用数学 计划招生人数:17人;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计划招生人数:10人;

025200 应用统计 计划招生人数:16人。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方式,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再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在国家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

复试地点在北京建筑大学大兴校区,以上时间、地点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四)复试比例

2023年学院拟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需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的比例为招生总数规模的150%左右。

(五)复试的内容、成绩比例和方式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复试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实验技能、计算技能、培养潜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等。复试方式包括专业基础(笔试)、专业英语(笔试)、基础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及综合能力面试等。

复试总成绩100分,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50%”和“复试成绩×50%”之和。复试成绩(100分)包括“专业基础”(40分)、“专业英语”(15分)、“基础英语”(15分)、“综合能力面试”(30分)。

1、笔试科目

(1)专业基础:闭卷,科目:《常微分方程》(数学学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统计专硕);

(2)专业英语:开卷,主要为数学专业英语,考生需自备英语字典。

2、综合面试部分

(1)综合面试由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内容:考生本人自述、专家组提问,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反应能力。

(3)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有: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具体要求

综合面试部分要求对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生考核时其他考生应予以回避;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复试小组对考生面试的结果要有明确意见,当场给出成绩,对考生面试结果负责。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学院对进入复试阶段的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政治审查表》和面试等多种途径,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和道德品质考核存疑的考生重点考察,认定为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录取原则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排序作为录取依据;学院根据学校划拨指标,对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复试结果由学院对考生公布。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在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八)调剂工作程序与办法

调剂工作程序与办法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九)复试收费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复试时考生须缴纳100元/人复试费。

(十)公示方式

复试相关事项将陆续在理学院网站公示

http://sci.bucea.edu.cn/zsjy/yjszs/index.htm

考生咨询电话:010-61209415

(十一)体检和其他事宜

(1)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2)其他事宜按照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十二) 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受理考生投诉和举报的电话为:010-61209412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为:

010-68322241/68364458,

学校受理投诉和举报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为:

010-61209094

                                                                      北京建筑大学理学院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