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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术硕士培养方案(2021)

作者:王恒友| 审核:白羽 | 发布日期:2022-03-25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代码:0701

一级学科名称:数学

一级学科英文名称:Mathematics

授予学位类别:理学硕士

二级学科代码:070104

二级学科名称:应用数学

二级学科英文名称:Applied Mathematics

研究方向

1.生物数学

2.偏微分方程及应用

3.数理统计

4.代数学及其应用

5.最优化方法及其应用

6.软计算及其应用

二级学科代码:070105

二级学科名称:运筹学与控制论

二级学科英文名称:Operations Research and Cybernetics

研究方向

1.传染病建模与控制

2.复杂系统建模、优化与控制

3.数据挖掘与计算智能

4.过程控制与系统优化

5.力学中的数学方法

6.统计分析

7.代数组合与优化

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学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数学专业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涵盖了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等研究方向。研究生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掌握较坚实的数学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门知识;受到一定的科研训练,对研究方向的前沿进展与动向有一定了解;注重将数学理论与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方向相结合,具备独立科学研究的能力,针对实际问题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成果;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相关的外文资料并进行学术交流;毕业后可以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从事数学研究或其他实际工作。

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或者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导师(组)负责制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织开题报告、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2)研究生要完成指定的课程学习,掌握好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同时注重培养自学能力;

(3)研究生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工作。在这一过程中要着重培养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级学科名称对应简码:

课程设置




注:(1)制订培养计划时课程学分须达到26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

(2)如需选修本培养方案外的其他专业开设课程,须征得导师同意后到研究生院办理;

(3)课程设置标注○为必修课程(环节),注★为研究方向对应限选课。

学位论文工作的安排

(一)论文开题

针对学位论文的研究目的、技术路线和方法、主要研究内容和计划、预期成果等提交不少于 7000 字的书面报告,并在选题报告会上报告。开题报告会应在二级学科或学科方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应由不少于 5 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含导师)参加,并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作选题报告。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备案。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二学年第2学期初完成。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要求》。

(二)论文中期检查

在第5学期进行论文中期检查,由各学院组织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检查课程学习的学分是否满足要求、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专业实践考核、学术活动进展情况等。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需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延长期限至少为1个学期。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及专业实践考核工作要求》。

(三)论文答辩

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经考核合格,撰写学位论文及其摘要,经指导教师同意推荐,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应按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指导教师应对申请者的论文及其摘要进行审阅并作出全面评定,提出其可否参加论文答辩的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组织论文答辩的意见,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公室”)审批。通过审查、审批者,可在论文评审完成后进行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

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研究生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目的在于对研究生进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综合培养,通过实践环节,提高研究生归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勇于实践、敢于创新、自主学习的意志和品质。要求研究生在论文开题之前撰写个人专业实践计划,经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在论文中期检查时对专业实践的过程和成果进行评审。

在学期间取得成果的基本要求:

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活动包括: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听取学术报告。

1. 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申请人在申请论文答辩前须提交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学术成果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单位署名为北京建筑大学。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并同时满足申请人所在学院对公开发表学术成果的特殊要求:

a、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北京建筑大学,本人排名第一,或本人的导师第一,本人排名第二。

b、在学期间发表与学位论文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中的一条:

(1)在核心期刊或以上级别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在申请答辩时,已收到1篇核心期刊的录用通知;

(3)公开发表一般学术论文2篇。

说明:核心期刊指在论文收稿日期时入选相对应版本的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出版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的期刊。具体详见北京建筑大学《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

2. 听取学术报告要求

a. 研究生每学期至少听取3次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报告(最后一个学期不计入);b. 每听1次学术报告,需写800字左右的学术报告摘要及体会;c. 1次报告会,多个报告人,计1次。